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公用充电桩建设的建议(第1108号)的答复

作者:省发展改革委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8日

王俊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用充电桩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工作部署,全力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编制了《辽宁省“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力度,推动《专项规划》顺利实施,提升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

  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结合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专项规划》提出要加快补齐县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到2025年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印发后,省直有关部门会同有关企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具体举措,进一步加大县乡和农村充电桩布局力度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3年底,县乡和农村地区建成公共充电终端1589个。

  一、注重规划引领

  我省自然资源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与《专项规划》、电网规划、道路交通规划有效衔接在编制乡村规划时,按照乡村振兴要求、实际建设需要、农民发展意愿,通盘考虑农村地区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等要素,谋划乡村发展,引导产业聚集。完善用地政策优先为乡村建设行动工程项目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加快构建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坚固耐用的现代化农村配电网,提高边远地区供电保障能力。在条件适宜地区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加快形成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绿色、多元农村清洁能源利用体系。截至目前,全省各地有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的行政村数量为281个。

  二、加大推广力度

  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推广活动,引导乡村居民绿色出行。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与比亚迪、蔚来、吉利、长安、上汽、东风等车企厂商开展深度合作,以适用北方农村地区需求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和品牌为主导,打造“辽宁特色”的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在沈阳、抚顺、丹东、葫芦岛、鞍山、朝阳、阜新等地区条件合适的乡镇营业网点(农村供电所),设立“新能源汽车下乡”示范站。组织开展新能源电动汽车推广会,面向农村地区消费者介绍和展示电动汽车在县域大力推进电动汽车“购车办电-装桩接电-充电服务-增值服务”联网通办工作,发挥网上国网主渠道优势,建立供电企业与车企、经销商、4S店、建桩服务商、充电运营商、社区、物业等机构的协作网络。为车主提供一站式交付体验,实现供电企业与车企、经销商等企业优势乘数叠加、短板互补消融,促进行业生态繁荣,更好服务新能源汽车规模化增长。加快旅游景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充电服务转向重大节假日,先后在抚顺清原满族自治县筐子沟风景区、盘锦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景区等6个景区投放应急充电设备,为游客出行提供便捷的充电服务,助力乡村旅游业振兴发展。

  三、出台支持政策

  各地利用中央对充电设施的奖补资金,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设施建设给予支持。沈阳、大连市出台了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奖补办法,统筹利用中央奖补资金、市预算内资金,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向充电设施优质场站倾斜。实行用电价格优惠政策,明确已安装独立电表的充电设施实行大工业峰谷电价。

  各级电网公司高度重视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服务工作压减报装环节,对居民个人充电桩和低压公共充电桩,实行“三零”服务,报装流程压减至2个环节高压公共充电桩报装流程压减至4个环节。压减接电时长,居民个人充电桩压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公共充电桩压减至15个工作日以内。压减接电成本,充电桩项目配套电网工程接到红线外,并免费安装计量装置。

  下一步,将按照《专项规划》要求,充分吸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加快构建完善充电设施体系、合理提高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率、支持鼓励加强技术攻关等措施,持续推进农村充电设施建设,提升充电设施服务保障能力。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重视、理解和支持。

  ? ? ? ? ? ? ? ? ?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 ? ? ? ? ? ?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