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6日
??为深入贯彻国家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部署,推进我省新型储能规范化、规模化、市场化健康发展,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支持新型储能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问:政策出台的背景?
??答:近年来我省新能源快速发展,电力系统调节资源结构性短缺问题日益突出,亟需提升系统灵活调节能力。为落实国家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部署,立足辽宁实际,发挥新型储能在保障能源安全、促进新能源消纳等方面的作用,推动新型储能规范化、规模化、市场化健康发展,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通知》。
??问:《通知》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按照规划引领、市场驱动、规范管理原则,以规划引导布局、以市场机制激发活力、以制度管理防范无序建设,推动新型储能建设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价值驱动,引导企业聚焦电力系统真实调节需求,聚焦技术安全可靠与项目高效利用,遵循市场规则与行业监管要求,规范建设、高效运营,有效支撑新能源高效消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推动我省新型储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问:政策提出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答:明确到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500万千瓦以上,形成布局合理、技术多元、市场完善、管理规范、调用高效的发展格局,有力服务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问:《通知》在规划引领、规模化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主要有四方面安排:
??一、明确规模与门槛:提出2027年发展目标,明确大型独立储能电站单站不低于10万千瓦准入要求,建立逐年滚动调节能力需求分析机制,推动项目与系统发展相匹配。
??二、盘活存量资产:支持符合条件的存量新能源配建储能,在具备独立计量、独立控制等条件时,可转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同时明确绿电直连等配储设备不可转为独立储能,厘清政策边界。
??三、引导技术多元发展:支持液流电池、压缩空气、飞轮、锂电等储能技术,鼓励发展构网型调峰储能,提升电力系统安全支撑水平。
??四、拓展应用场景:支持新能源、煤电与储能联合运行,提升调节能力;鼓励利用退役电厂及既有送出线路建设储能;在电网末端及偏远地区,探索建设含储能的末端保供型微电网;支持新能源电站与新型储能项目通过中长期交易等方式开展经营合作;围绕用户对供电质量的不同需求,建设分布式储能,提升供电可靠性,优化电能质量;支持用户侧、绿电直连项目、零碳园区等按需配置储能,提升用户侧用电自平衡水平,减轻大电网运行调节压力。
??问:《通知》如何完善市场机制,推动市场化发展?
??答:通过健全参与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规则,完善容量补偿等机制,引导形成合理市场预期,促进新型储能可持续运营:
??一、灵活参与现货市场:独立新型储能不受中长期合约缺额约束,可全电量参与现货出清,可按自然年自主选择两种模式:一是“报量报价”参与日前现货市场竞价,充分表达发电意愿;二是“报量不报价”自主决策充放电功率曲线,以自调度方式参与并优先出清。
??二、规范参与辅助服务市场:调频市场按报价、性能指标、调频容量等综合排序确定中标单元,保障项目合理收益;支持储能优化性能,参与有偿无功调节、黑启动等辅助服务,拓展收益渠道。
??三、完善容量补偿与电价机制:建立以系统顶峰贡献为基础的可靠容量补偿机制;明确充电执行用户侧电价,缴纳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和系统运行费用,暂按单一电量制用户执行输配电价;放电享受相应输配电费退减,理顺充放电价格机制与结算政策。
??问:《通知》怎样规范项目管理,防范无序建设?
??答:聚焦项目全生命周期,实行清单化、动态化、全流程管理:
??一、建设规模管控:按照“规划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思路,滚动开展全省调节能力需求分析,将规划建设规模与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相匹配。项目建设期及并网投产后2年内不得变更投资主体或股权比例,规范投资行为。电源侧、用户侧、配网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绿电直连项目等配套储能电站,不纳入全省新型储能建设规模。
??二、清单动态管理:独立新型储能实行省级清单管理,对纳入省级项目清单且按计划投产、满足电力系统运行需求的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可享受容量补偿等政策支持;各市按月考核项目进度与投资完成度,多次未完成计划将移出清单,重新遴选仍无法实施的收回建设规模,实现项目“能上能下”。
??三、优化并网服务:电网企业提前介入,接网手续与前期工作并联推进;特别提出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电网配套工程,经电网企业与项目业主双方协商同意,项目业主可自主投资建设,电网企业需按国家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回购。
??四、强化调度运行管理:参与电力市场的独立储能按市场出清结果运行;特殊场景下保障调用次数,优先调用国家新型储能示范项目。
??五、强化技术监督管理:项目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按要求完成性能试验、涉网试验,确保满足电力系统运行要求;并按规定接入省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建设、运行状态全程监测,保障规范达产、安全运行。
??问:政策实施后,将带来哪些积极作用?
??答:《通知》立足辽宁电力系统运行实际,通过明确目标、规范路径、完善规则、强化管理,有利于稳定投资者政策预期,加快项目建设,缓解系统调节压力、保障全省能源供应安全、促进新能源高效消纳,支撑我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