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的提案》(0352号)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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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3日

赵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是我委积极推进的工作。

  充电基础设施是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充电设施,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运营,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对促进调结构、惠民生,推进“电化辽宁”具有重要意义。

  我委积极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工作。2017年11月,为加快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经与省直有关部门会商,我委印发《辽宁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在规划管理对新建住宅小区、新建商业服务建筑、老旧小区、公交场站、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加油(气)等区域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了规定。建设管理方面明确了充电设施投资向各类投资主体统一开放,充分发挥电网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运营管理方面明确了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的资质要求,主要职责,合作模式,提高充电设施的使用效率。《办法》出台了相关政策: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服务费标准上限由各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调整,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对配套电网接入系统建设与改造,做好充电设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充电设施增容服务、电力保障工作。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办法》要求,继续做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工作,同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最后,感谢您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重视、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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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