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东北区域省间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V1.0)》意见的公告

作者:省发展改革委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13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部署要求,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东北区域电力市场体系,规范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组织与结算行为,促进区域电力市场协同高效运行,按国家工作部署要求,由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及东北能源监管局,根据现行《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发改委2024年第20号令)、《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5〕1656号)、《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5〕976号)《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国能发监管〔2024〕9号)等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充分衔接国家电力市场总体制度框架和东北区域实际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东北区域省间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V1.0)》。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12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lnfgwjfc@sina.com邮箱,并注明单位或组织及个人有关信息。

??附件:《东北区域省间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V1.0)》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13日